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波水表 公告编号:2019-020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琪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31.26万元,较上年增长26.4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20.99万元,同比增加1,585万元,增长13.06%。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2018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为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拟于2019年度与关联方沈阳沈宁水务计量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宁波普发蒙斯水表有限公司进行总额不超过420万元的关联交易。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