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波水表 公告编号:2019-002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世豪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19年2月4日届满,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提名张世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张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王宗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徐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王开拓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赵绍满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19年2月4日届满,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提名毛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陈世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胡力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经上交所审核同意,并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及《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 596.6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运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制定《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0日
附件: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世豪先生,男,194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68年3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工会主席、副厂长、厂长;2000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张世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948,9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95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世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琳女士为父女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琳女士,女,1969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1989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宁波洗衣机厂会计;1992年12月至2016年2月,历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会计、财务会计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再保部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张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81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78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世豪先生为父女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宗辉先生,男,197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3年6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技术员、国际贸易部经理助理、国际贸易部副经理;2000年9月至2013年1月,历任公司国际贸易部副经理、国际贸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王宗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775,1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31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宗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徐云先生,男,195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计划科调度员、办公室副主任、生产科科长、副厂长;2000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徐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837,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52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徐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开拓先生,男,1960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77年4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模塑车间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小表厂厂长;2000年9月至2009年12月,历任公司机芯分厂厂长、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开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293,7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65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开拓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赵绍满先生,男,1962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1982年7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设计科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分厂厂长、工程师、厂长助理、副厂长兼任国际贸易部经理、研究所所长;2000年9月至2007年1月,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2007年1月至今任董事、技术副总监、水表研究院副院长。
赵绍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547,7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27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赵绍满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独立董事候选人
毛磊先生,男,1961年1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教授级高工,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南京江南光电集团主办设计员、厂办副主任、总工程师;现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保税区永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永新诺维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新光学(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新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全国显微镜标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光学学会理事,浙江省光学学会副理事长,宁波市电子行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高新技术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宁波市高新区企业家协会会长,宁波市工商联副主席,宁波国家高新区商会会长。
毛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陈世挺先生,男,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2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职于宁波米利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1993年12月至1994年3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仑支行会计科,1994年9月至1996年7月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财务会计专业专升本学习,1996年至今任职于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
陈世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胡力明先生,男,1973年5月生,中国国籍,法律硕士,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6月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原南京经济学院),1995年8月至2001年2月任职于宁波市粮食总公司,2001年3月至今任职于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期间于2003年3月至2006年4月完成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业。
胡力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