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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08-26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波水表                              公告编号:2019-007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2019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发行价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37,504,002.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887,225.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472.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项目备案情况
1 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 33,572.00 30,000.00 北区发改备[2017]03号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48.00 9,000.00 北区发改备[2017]04号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051.00 5,400.00 北区发改备[2017]05号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4,847.00 4,300.00 北区发改备[2017]06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0,967.55  
合计 66,418.00 59,667.5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 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风险可控。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募投项目的实施。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2019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限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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